高雄氣爆事件今(11日)一審宣判後,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6人遭判4年,值班組長蔡永堅到場聆聽判決,第一時間得知判決結果,他聲淚俱下說「判決不公」,法官在沒有具體事證前提下,就判我有罪非常牽強,收到判決書後會上訴到底。
高雄氣爆一審榮化、華運及高巿府12名官商被判刑,榮化部分,包含董事長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州、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等6人被判4年。
對於判決結果,榮化委任律師馮達發痛斥,這是非常糟的判決,深表遺憾。下午榮化也將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詳細說明、回應。
蔡永堅更不滿說,整起事件絕對不是民國103年7月31日當日工廠值班人員作為所引起,然而法官在沒有具體事證前提下,就判我有罪非常牽強。更遺憾的是,審理期間為釐清案情,多次要求由專家、證人出庭作證卻被辯方駁回,許多事證無法一一呈現,對於判決結果只能以「不公」二字回應。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