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新京報》8日報導,深圳市交警在全市設置40處人工智慧臉部識別系統,稱為電子警察。據深圳警方的資訊,在5月1日正式施行當日,共取締闖紅燈58件、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行駛67件。(編按:非機動車指無動力車輛,如腳踏車、三輪車)在這種以「車」管理違規,觀念大幅進步到改以「人」管理違規的背後,民眾的個資是否會因此外洩是在大陸之外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
嚴管路徑防止個人資訊外洩
深圳交警稱,長期以來,交警部門在進行非現場執法時,往往查處對象只能是車,不能精準到人,導致各種違法行為無法得到有效處理。
由於警力無法實現全時段、全路段涵蓋,因此部分違規行為,無法及時取締。此外,部分通過電子監控手段取締的違規行為,因無法判定當事人,導致冒名頂替等行為難以精確辨認。
在此基礎上,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與技術企業合作,開發出「臉部識別」執法系統。
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科技處處長李強介紹,從技術角度來説,臉部識別執法系統主要通過影片檢測到違規行為,深度學習人臉技術,對人臉進行實時擷取和識別,自動儲存闖紅燈的人臉資料,並通過實時搜索比對,通過資料對接方法,確認違規者身份。
《新京報》從參與系統建設的演算法公司,深圳市雲天勵飛科技公司獲悉,實際上,系統識別的不是「人臉」,是一些關鍵特徵值,比如眼睛間距,然後通過算法,拮取出相關資料與已知人臉配對。相對來説,出錯幾率較低,資料下載速度也更快。
該公司稱,人臉識別的監控設備,不會受到天氣和皮膚顏色影響,主鏡頭像素為700萬,能夠基本滿足識別需求。此外,算法支援側臉、低頭、遮擋、逆光、高亮度等多種狀況識別。未來,臉部識別系統可與公安系統常住人口資料庫、交警星級用戶庫等對接,實現教育懲戒功能。
有部分網友指出,交通違規者經過人臉系統比對後,自動生成大量個人資訊資料,有隱私外洩的可能。對此,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監控科民警何科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臉部識別執法類似於對機動車識別車牌,有專門的管理系統,不會將違法資訊向社會公布,也不提供查詢。同時,除執勤警察外,只有負責人工校驗的警方管理人員,才有權限進入系統,從路徑上斷絕個人資訊外傳的可能。
北京市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傑表示,交通違規在生活中較為普遍,也容易引發重大事故,如果完全依賴人工執法,則成本過高,引入新科技,能夠有效改善這一弊病。通過「臉部識別」系統具備的震懾功能,促進市民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
(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深圳交警“刷臉”治交通違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