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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黃牛退票!演唱會演出前2日不予退票

為了防堵不肖人士大量搶購熱門活動票券,事後又大量退票等問題,消保處請文化部修正「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擬出4種退換票機制,其中最嚴厲的退票機制是,若消費者於表演前第2日內辦理退換票,業者可拒絕辦理。

歌手江蕙封麥演唱會、樂團五月天跨年演唱會、歌手張學友世界巡迴演唱會等熱門節目,經常出現開賣就秒殺,一票難求的搶票風潮,買不到票的民眾,多半只能轉由二手票券交易平台高價購票,助長「黃牛」問題,主辦方更可能因「黃牛」大量退票而蒙受營業損失。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黃牛」大量搶、退票的不當行為,目前警政機關雖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規定查處,但處罰效果多半有限,因此修正「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明定對於非供自用,購買票券而轉售圖利者,當業者有明確事證,可拒絕其辦理退、換票。

倘若是一般民眾退換票,除了現行規定演出日10日前退換票,手續費10%外,此次新增訂3種退換票方式;購票後3天內退換票,手續費5%;演出前20天退票,手續費10%;級距退換票,演出前31天手續費10%,演出前10~30天,手續費30%,演出前3~10天,手續費50%,演出前2天則不予退換票。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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