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水利署公告106年至107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核定台中市政府1500萬元經費。台水公司第四區處11日表示,補助以水表口徑在25毫米以下的一般住戶為限,自來水配水管線已到達而尚未申請裝設自來水的住戶可享補助,新裝施工費用最高可全額補助(不含路修費),請把握機會。
台水公司第四區處處長蕭淑貞表示,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經費,65%由水利署補助、35%由市府配合款補助。自來水配水管線已到達而尚未申請裝設自來水的住戶,要把握機會。
蕭淑貞說,補助以水表口徑在25毫米以下的一般住戶為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新裝施工費全額補助(不含路修費)。自來水普及率低於70%的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20公尺以下,新裝施工費用全額補助(不含路修費);超出20公尺部分補助三分之二。自來水普及率高於70%的村里,用戶設備外線新裝施工費用補助三分之二(不含路修費)。
補助款申請期限至107年11月30日止,請住戶把握機會,至當地營運服務所提出申裝、繳納工程費。工程完竣後,檢附新設自來水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持申請文件向各區公所辦理申請補助款。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