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拔管「選擇性執法」 台大生將提訴願

台灣大學昨(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以壓倒性多數通過要求教部盡速發聘管中閔,但教育部不甩校方決議,重申台大須重啟遴選程序,指稱台大校長遴選程序有瑕疵。對此,有台大學生批評,教育部拔管「選擇性執法」,將提出「課予義務訴願」。

教育部拔管爭議再升高,據聯合報報導,有台大國發所博士生認為,台大校長遴選案發展至今,教育部和校方沒有實質性進展,雙方只是重申原先立場,並指出教育部「選擇性執法」、沒有正當法律原則,質疑相關人員是否有處理同樣面臨爭議的陽明大學校長遴選一案。

台大生不滿校長遴選案拖延至今,校園數月以來沒有正式校長,導致研究經費難產、擔憂科技部、國際單位不認定代理校長,影響學生研究與校務執行,因此計畫於下(6)月提起訴願,希望台大正式校長快上任。

律師葉慶元昨批教育部明顯違反大學法,作法「沒水準」,台大可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起對教育部訴願,如教育部現在的處分視同拒絕,就要求撤銷處分;如果遲不決定,那就進行「課予義務訴願」,由行政院訴願會命令教育部為聘任的決定。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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