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勞酒駕加無照被逮 老闆可罰75萬

泰國籍外勞阿良(右)酒駕又無照,送貨時被警方攔下送辦。(徐養齡翻攝)
阿良開的小貨車木棧板沒綁好,被警方攔下查出無照又酒駕。(徐養齡翻攝)

新竹縣1名49歲泰國籍男子阿良,11日下午開老闆的小貨車外出送貨,途中被警方攔查,發現他無照又酒駕,一口氣吃下總值逾10萬元罰單,若審理期間拘留期限到期,難保不會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警方調查,阿良是合法外勞,2年前來台當粗工,11日中午在工地午餐時喝了酒,隨即開老闆的小貨車外出送木棧板,不料因板子沒綁好劇烈搖晃,被巡邏警方在興隆路與博愛路口攔下。

阿良下車受檢時,渾身散發出濃厚酒氣,又拿不出國際駕照,警方測出他酒測值高達1.02毫克,他也坦承喝酒,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另外附加6000到1萬2000元的無照駕駛紅單,酒醒後得知要遭重罰,嚇得不知所措。

警方指出,外國人在台開車上路,一樣需要合法駕照(如國際駕照),無照者一律開罰,儘管阿良是受雇主之命,開公家車外出送貨也不例外,此案也凸顯出雇主恣意指使員工,讓當粗工的外勞還要兼任司機,可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15到75萬元。

法界人士指出,外籍勞工來台居留時間一般為3年,阿良來台2年多仍屬合法滯留期,然而,一經檢方起訴進入審理階段,此時若居留到期,將不符申請延長居留身分,服刑後很有可能直接面臨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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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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