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子女爭老父遺產 一紙遺囑後媽笑了

4子女對老父「不聞問」,父親死後子女爭遺產,一紙遺囑讓後媽贏了。(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崔姓老翁6年前娶陸籍妻子後,與4名子女鮮少往來,重病時唯有續絃妻子對他不離不棄,崔翁過世後子女奪產登記,但他早已立好遺囑,要將房子和存款留給妻子,老翁子女主張遺囑無效,桃園地院判後媽勝訴。

據判決書,崔姓老翁長期臥病在床,4名子女皆「不聞問」,唯有再婚妻子盡心盡力照顧,老翁感動續絃妻長期相伴照顧,生前預立代筆遺囑,將名下所有不動產及現金等,全都贈與妻子。

崔姓老翁2017年病逝,4名子女不願讓後媽占走便宜,出庭時供稱父親患有失智症及憂鬱症,原為崔翁看護的後媽,利用長期照顧機會,趁機「騙婚」。子女認為,老父年事已高、長期情緒不穩,且遺囑中筆跡顯然不是出自同一人所寫,主張遺囑無效。

律師作證表示,崔翁請人代筆遺囑時,精神狀況良好,親口述說遺囑內容,還再三確認遺囑草稿,最後在2名證人作證之下親自簽名,法官認定遺囑有效,但4名子女仍可保有遺產特留分8分之1,判後媽應繼承房產所有權8分之7。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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