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知名「筌聖老家」豆干廠遭控剝削、軟禁移工風波,公司鄭姓負責人夫婦雖遭檢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罪起訴,但一審認為他們並未軟禁或管制3名外勞行動,僅發放薪資與外勞工作量不相當,各判刑7月;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無苛扣或短發外勞薪資等情形,逆轉改判2人無罪,檢可再上訴。
檢方起訴指負責人夫婦意圖營利,見3名被害移工對台環境陌生無法自行覓職,又擔心被解雇遭遣返母國,且無對外求援管道,竟以禁止移工自由外出等監控方法,使3人每日自上午6 時許起至晚上9時許止,均須待在公司內工作,每月僅可休假2至3 日,月薪也僅能領取21000至26000元不等,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
不過有無軟禁或限制移工行動自由部分,一、二審調查均認為3被害移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行動自由,可自由外出,並無不能離開或行動不自由、遭監控等情況;3人均持有行動電話可對外聯絡,平時可自由進出工廠或與雇主到大賣場購物,每年還有1次員工旅遊,其等對外聯繫管道暢通。
另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據其他4名移工及台籍員工證詞,以及公司員工薪資總冊等證據資料,3名移工工作時數為週一至週六每日約6至9小時,特殊情況例外最長為10、11小時,除此之外,並無其他證據證明3人尚須聽從指示從事其他工作,且3人每月薪資各約為21000元、23000元、26000 元,最高曾領到36000元,與勞動部統計資料所示一般情況無明顯差異,改判無罪。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