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器只有「不要停」未見畫面搖晃 檢:這不算車震

蔡男和黃女將汽車停在三重東海高中附近巷弄內疑似搞車震,蔡妻發現後以行車紀錄器錄到「嗯」、「啊」及嬌喘聲為由提出通姦告訴,但檢方勘驗發現,行車紀錄器雖錄到聲音,但畫面卻清晰穩定並無劇烈搖晃,認定蔡黃雖孤男寡女共處一車撫摸擁吻但未發生車震,將蔡、黃處分不起訴。

蔡妻表示,先生和黃女於2016年9月29日晚間近10時,將汽車停在三重區忠孝路東海高中附近的巷弄裡,就在車子裡面搞車震;另外,蔡黃2人也在2016年11月19日週末晚前往龜山某摩鐵開房間,事後她發現發票及行車紀錄器內容,才會對先生及黃女提告。

蔡妻表示,在行車紀錄器中,可以聽到黃女發出陣陣嗯啊的聲音,甚至還有身體撞擊聲疾女生說出「拜託你不要停」、「我要」及嬌喘聲,且全程都沒有人上下車或開啟車門,可以確認當時車上就只有蔡、黃2人搞車震。

蔡男辯稱,當晚他有和黃女在車上吃東西,但之後出去拉肚子,並沒有和黃女搞車震;另11月19日是去桃園觀音看蓮花後,回程到汽車旅館「聊天」。黃女則說,兩人在車上吃速食,到摩鐵則是單純「喝茶」,並無姦情。

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確實有女性多次發出「啊」、「嗯」的聲音及嬌喘聲,第二段則有錄到女性「拜託不要停」及男性「這邊有乳液」,但全程汽車不動如山,從影像中看不出有劇烈搖晃。

檢方認為,即使黃女發出嗯啊及嬌喘之聲,還拜託蔡男不要停,也可能是男女之間親吻、撫摸身體等較親密的舉動,加上畫面並未晃動,難以認定當時兩人就是在車上搞車震。

蔡女雖另提出摩鐵發票,但並無衛生紙、保險套及沾有分泌物的床單等證物,無法證明蔡、黃2人在摩鐵發生關係。新北檢18日以罪證不足將蔡、黃處分不起訴。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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