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全國首創「街頭藝人登記制」,配合新制上路,首辦街頭藝人展演許可工作坊,邀表演藝術工作者傳授「吸睛心法」。台南市文化局強調,工作坊是街頭藝人審議制度變更為登記制的配套措施,不僅讓街頭新秀在演出前有專業訓練機會,也給予長期在街頭努力的藝術家有一個交流學習的空間。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今年首開先例,將街頭藝人從原有「考照制」改為「登記制」,讓街頭藝術擺脫官方審查箝制、回歸藝術欣賞的市場機制,但實際表演時也要符合各場地管理單位要求。文化局指出,未來每年街頭藝人登記申請後都將舉辦工作坊,同時也開放已擁有台南市街頭藝人證照者報名參加。
文化局長葉澤山指出,台南市街頭藝人考照制自2006年開辦以來,一直採取鼓勵性質,但根據許多縣市實際執行經驗,考照審核標準常為人詬病,如深受觀眾喜愛的表演者在官方主導審議中慘遭淘汰,引來街頭藝人認證方式及專業的爭議,且街頭藝人表演涵蓋範圍甚廣,難以兼顧每一種藝術和表演專業層面。
有鑑於此,今年改採登記制,惟為強化街頭藝術專業性,要求申請者須於完成報名申請後應全程參與2天共16小時工作坊,表演者需增強自身專業能力,若表演無法獲得觀眾肯定,自然得不到成就感與打賞,恐遭市場淘汰。
首場工作坊19日開跑,邀請國內外擁有豐富表演經驗的街頭表演者擔任講師,傳授面對觀眾的秘訣,並示範如何才能贏得觀眾目光。講師之一的「人型島嶼」團長陳志政,曾兩度擔任台北市街頭藝人評審委員,他說,街頭藝人證就像餐飲丙級證照或駕照,只是考核基本能力,但接下來要怎麼生存,就只能靠自己。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