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男子7年前得知有一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包含少女在內的3個小孩,自願照顧她們一家與少女一家關係親密,少女還喊他乾爹,但莊男卻對年僅國小少女伸出狼爪,強吻少女,少女曾告知母親,母親卻以「不要理他」敷衍,少女等到國中之後再度受擾才自行報案,莊男也被依強制猥褻的罪判刑5年半。
少女指稱,國小四年級開始總共被莊男親了3次,地點都是在自家2樓,當時因為害怕不敢和任何人說這件事,並描述「莊男還過來扯開棉被,親她嘴還伸舌頭,自己最後跑回房間鎖門才躲開。」等到事情發生第二次就勇敢跟母親提出此事,但母親僅以「不要理他」輕輕帶過,所以後來就沒再反應,但曾與親戚提出此事。
事情事到了少女小六暑假,一日在家中女童國小畢業放暑假在家時,莊男又見少女在2樓沙發上睡著,再度上前偷親她,少女驚醒後把莊男推開才停止。暑期過後少女升上國中,自覺不能再忍,就自己到派出所報案並提告。
據《聯合報》報導莊男在法庭上坦承有親吻少女3次,卻否認有猥褻,辯稱少女3、4年級時會向他撒嬌,自己僅親過1次嘴唇,其餘都是親臉頰,沒有強壓在她身上等語。
法院不採信莊男證詞,依對未成年少女強制猥褻等罪判處莊男5年6個月有期徒刑。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