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聽麻辣對話 元配獲賠50萬

桃園呂姓男子,與妻子結褵近40年,育有四名子女,去年妻子懷疑丈夫外遇,故在車上放置錄音筆蒐證,並查閱丈夫的行車記錄器,妻子從錄音筆發現丈夫和李姓女子鹹濕對話,包括「我的耳環不要弄掉了,萬一吞下去就麻煩了」、「每次都這樣我要搞得一大片…每次都要弄得整大片」、「謝謝你情人節陪我一整天」發現丈夫與小三李姓女子出軌,呂妻子怒而提告通姦。

檢察官認定錄音筆是呂妻擅自放在呂男車上,屬於竊錄行為,行車紀錄器也未經過丈夫同意而取用是屬侵犯個人隱私,且非法取得錄音證明無刑事證據的能力,因此刑事判決不起訴。

大老婆雖然在刑事通姦罪上滑了一跤,但是法官裁決,竊錄的對話內容露骨,雖然無法證明兩人性器官交和,但侵害原告之配偶身分權益,竊錄的行為是基於防衛權益所做出來的。而且行車紀錄器的地點與對話都是呂男所有,都是未經變造,可供證明呂男與小三李女的不正當交往的事實,因此在民事判決上,判處李女需賠償呂妻50萬元。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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