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與丈夫結婚21年常遭丈夫辱罵三字經,在18年的家庭生活過程中丈夫動輒砸她的手機等情緒性的身心虐待,而自己女兒竟也有樣學樣學會辱罵自己,因此在三年前訴請離婚,高院判決丈夫動輒辱罵妻子已破壞夫妻感情基礎,判准離婚。
鄭姓婦人與葉姓丈夫21年前結婚但在過程中,常遭三字經言語辱罵或丟擲手機的情緒性暴力對待,因此壓力過大,罹患憂鬱症暴瘦,體重掉到只剩37公斤,婦人隱忍18年不堪的家庭生活,直到3年前長子成年才訴請離婚。婦人在法庭上指出,「我不想再忍了」、「我不要再心驚膽跳過日子」等話,說明對這段婚姻所帶來的陰霾,並以「一張破掉的紙,沒有辦法再黏回去」等話形容自己決議離婚的決心。
而婦人長子也出庭指出,患有身心障礙的妹妹也會學爸爸打媽媽,家庭生活對妹妹也產生不良影響。
高等法院認為丈夫動輒辱罵與情緒性行為造成妻罹患憂鬱症,夫婦間已無應有的信任、尊重,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