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提分手刺殺15刀 狠男遭判無期徒刑

王信仁不滿女友提出分手,竟砍殺對方15刀致死,一審遭屏東地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報資料照片)

34歲男子王信仁不滿邱姓前女友提議分手,去年2月在社群網站新創帳號,誘騙邱女外出談判,會面後即持童軍繩勒頸,並拿水泥磚塊砸擊,再持水果刀捅刺對方15刀致死,屏東地院審酌後認王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21日依殺人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檢警查出,王嫌和邱女前年12月底透過網路交友認識,2天後即同居交往,後來邱女認為對方不務正業又脾氣暴躁,決定分手,並搬回美濃阿公家住,盼能就此斷了聯繫;但王則認為邱女另結新歡,不斷在網路上放話要對她不利,邱女心生恐懼因而斷絕聯絡,王遂在臉書開了假帳號,並以出去唱歌名義,邀約她到學校見面。

雙方會面後,王即持童軍繩扼勒對方頸部,並持水泥磚塊砸擊頭部,再拿持水果刀捅刺女子胸部、腹部;發現邱女沒了氣息,竟將她褲子褪下,故布疑陣,還將手提袋及2支手機拿走,沿途將凶器及證物丟到水溝中。

檢方解剖鑑定結果出爐,發現邱女致命傷為頭部撕裂傷失血,兩側頸動脈出血,胸、腹部刀傷達15處,其中胸部1刀刺穿心臟、1刀刺穿肺臟,腹部多處刺入腸子,深度甚至到達脊椎,下手十分凶殘。

王男到案後還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出示相關證據後才坦承,當時起訴時檢察官審酌嫌犯僅因女友提議分手即預謀殺人,且手段凶殘、處處致命,視人命如草芥,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甚鉅,讓被害家屬傷痛欲絕,因此向法官建請求處重刑。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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