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蔡姓婦人受擔任廟祝的友人所託,日前拿著4張百元美鈔到台灣銀行台中分行兌換,卻被行員發現這4張美金都是偽鈔,讓她大呼傻眼,甚至可能因此觸犯刑法《行使偽造有價證券》。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一大隊指出,蔡姓婦人(47歲)17日持4張百元美金到台銀台中分行欲兌換台幣,行員見到這4張舊版大頭版美金看似偽鈔,即要求員警查看,經仔細觸摸,4張百元美金表面平滑且色澤不自然,研判應是假的。
蔡婦告訴員警,這4張美鈔都是信徒捐獻給南投縣埔里一間寺廟的香油錢,因好友在該寺廟擔任住持,自己又剛好要到銀行辦事,認為香油錢應該不會有問題,才順手同意幫忙兌換,沒想到拿的竟是假鈔。
警方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若兌換偽造美金金額超過200元,就可能觸及刑法《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蔡婦的行為可能已經觸法。至於真假鈔票的辨識方法包括表面平滑度、質感與鈔票紙張色澤等都能看出差異。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