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制農保採「認人不認地」,讓從事農業相關工作者都享有農保資格,現在卻發生民國78年以前加保的農民,繳了一輩子農保,身後卻無法請領喪葬補助費的窘境。無法請領的原因是「沒有持有土地」,註銷農保資格。藍委張麗善要求行政院、農委會等相關單位應立即檢討改善,對於年邁農民且已繳交多年農保應放寬喪葬津貼認定。
張麗善指出,現今老年農保即使繳了30年、40年的保費,但其身後喪葬津貼卻可能因為「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中規定,要求必須「自有農業用地」條件,否則即喪失申請喪葬津貼的資格,如此,無異於棄老農於不顧,連最後的棺材本都沒有!而成為所有社會保險中最弱勢的一群人。
張麗善說,雲林縣是全國最大的農業縣市,有為數不少農保被保險人於亡故時,因資格認定疑議致使遺族家屬無法請領喪葬津貼。其中又以於民國74年10月25日至78年6月22日具有農保資格者,現大多年邁力衰,無法從事農務工作,倘若又因家庭變革、經濟因素致將農地移轉,雖有投保資格,但因無農業用地,此一規定致使被保險人於身故時遺族家屬無法請領喪葬津貼,反造成諸多家庭紛爭與遺憾。
張麗善強調,由於類似案例不勝枚舉,絕不是只有雲林,而是全國都有這樣的問題,她將成立「老農固本申訴專線」全力為老農民爭取權益。
張麗善說,當初加入農保除了農會會員之外,贊助會員也不用提供土地證明,也可加入農保。結果等到最後壽終,要給予喪葬津貼時,卻因沒有土地證明就不符投保資格,完全不合理、不公平,他們為台灣農業付出一輩子的辛勞,卻換來政府無情的對待?「真的是吃定老農民!」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