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原來機車沒被拖吊,是自己忘記停車位置!」一名男大生向台中市政府警察舉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報案,表示停放於西屯區朝馬轉運站的機車失竊,誤以為車子被拖吊,隔了1個多月才報案,員警立即展開調查,研判係記錯停放位置,迅速於10分鐘內在附近停車格找到失車,卻見車上夾滿厚厚一疊停車繳費單,讓車主傻眼,找回機車,荷包也損失不少。
19歲男大生報案表示,該車平常都是自己使用,當時正值清明連假,便從南屯租屋處騎車至西屯區朝馬轉運站,搭乘客運回新竹與家人共度佳節,沒想到連假回來後就找不到自己的愛車,誤以為車子被拖吊,結果至五月才發現無拖吊紀錄
,確認愛車不見請求警方協助。
警員蕭秉易調查發現遭竊的可能性不大,初步研判應該是忘記停車位置,但吳男堅稱機車有停到秋紅谷停車場內,員警利用停車管理處的收費紀錄查詢,發現男大生的愛車從4月初起每天都有1筆收費紀錄,更加確認男大生的車子應該就在附近。
「找到了!」員警在10分鐘內迅速找回男大生遺失的愛車,男大生非常感謝警方的神速辦案,才能讓遺失1個多月的愛車立刻回到身邊,因但也因自己一時迷糊忘記停車位置,得繳厚厚一疊的停車費。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