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王姓男子向二手車商購買一台數百萬的保時捷Panamera Turbo跑車,去年5月6日竟指使朋友邱姓男子放火燒車,事後還教唆邱作偽證,指自己想要買車,試車時縮缸,為了75萬修理費才去放火。士林地院開庭審理,邱改口稱原本是要「幫好朋友出氣」,才會依照王的指示去買汽油,警局的說法都是王要他這樣說。
24歲邱男因其他案件在監執行,士林地院開庭,他坦承凌晨由他先以酒精膏往車內潑灑,再以點燃的煙頭想要燒毀車輛,但火卻點不起來,邱又去購買汽油,從保時捷天窗往車內潑灑,再以打火機引燃紙片,燒毀整輛保時捷轎車。
邱開庭說,當初是為了幫好朋友忙,他好像欠錢,想要領保險金,找他去案發地點,王則開車在旁等候,由他到保時捷轎車旁,連續3次點火,最後一次點燃還突然爆炸,差一點燒到他,而王則負責接應,上車後離開二人一起到林口梳洗。
邱證稱,警詢筆錄時,王傳Line訊息告訴他,要他說自己想要買車,因為轎車縮缸,不滿修理費太高,才會放火燒車,但實際上,幕後藏鏡人就是王姓車主本人,希望能當庭對質,證明他是受到王的指使才會燒車。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