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陞科技坑殺投資人弊案,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因不法獲利逾7億,一審被判刑18年,另許金龍胞兄許世龍7人獲不起訴,案經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台北地檢署今(29)日偵結,仍認為許世龍7人罪嫌不足,二度不起訴許世龍7人。
不過,依法律規定,北檢仍將依職權將全案再送高檢署再議。
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收購樂陞科技公司破局,2萬名投資人遭坑殺,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被起訴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不法獲利40億元。
台北地院今年2月2日宣判,許金龍被依證券詐欺、內線交易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1億元,犯罪所得降為7億多元,均宣告沒收。
本案另有許金龍胞兄許世龍、動遊負責人謝啟耀、會計林淑娟、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樂美館財務長彭于璇、金主陳聰明、宋正超等7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檢方認為罪嫌不足,將7人處分不起訴。
但許世龍7人不起訴部分,呈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核認為偵查不完備,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經數月偵查後,仍認為許世龍7人罪嫌不足,今天二度將許世龍7人不起訴。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