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陳姓通緝犯落網被押解入監時,即使上著手銬,仍趁警轉身的瞬間,翻牆逃逸,圖非陳男。(示意圖/翻攝畫面)神逃脫!41歲陳姓男子去年因過失傷害罪被判2月,他沒錢易科罰金又不想入監,便開始跑路逃亡,26日落網被解送歸案仍沒錢易科,銬著手銬上囚車時趁法警轉身竟翻越約180公分圍牆逃跑,警全力追緝中。檢方亡羊補牢強調會加強法警訓練及硬體防護,俾滴水不漏。
警方指出,陳男去年2月間因車禍造成對方骨折,又未和對方和解,最後被雲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但他沒有錢可以易科罰金,也不想被關,於是逃逸被通緝。
陳男26日落網被解送雲林地方法院歸案,仍然沒錢可易科罰金,檢察官只好將他發監執行。當晚約8點半左右,他被戴上手銬要上警備車時,法警才轉個身,他竟翻牆逃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當天有多名被告、嫌犯排成一排上警備車,前後各有一法警戒護,而陳男排在第一個,隊伍前押解的法警轉身去開啟警備車內的囚籠,不料,陳男趁著法警背對自己,連手帶銬掛上牆,越牆拔腿逃逸,隊伍後的法警因視線被中間的嫌犯、被告擋住,未發現陳男逃脫,等前頭的法警回頭才發現人不見,火速追了出去,因天色黑暗,已沒有陳男蹤影。
銬上手銬竟還能翻越約2公尺高的牆逃逸,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很訝異,表示已進行調查,了解是否有疏失,如果確認有疏失將追究相關責任。
黃怡華說,該署法警人力吃緊,目前編制17人,扣除輪休放假,每天到班人數不到一半,假日更少,但會再加強法警人員的訓練,檢討人犯押解機制,而硬體的圍籬及戒具等防護也會強化,俾做到滴水不漏,杜絕逃逸事件再發生。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