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擱置 議員審查意見與保育團體相左

縣議員韓茂賢代表審查會說明擱置條例關鍵。(陳慶居攝)
圖為銅鑼竹林社區拍攝到的石虎動態影像。(陳慶居翻攝)

苗栗縣政府在縣務會議通過的石虎保育及除草劑使用自治條例,29日在縣議會提案討論中分別被擱置及退回,審查會認為前案影響地方發展甚鉅,應慎重訂定條文;後案則另涉非農業區權責為環保局,內容應由該局研擬,因此會中分別作出擱置及退回決議,這個結果也備受環保及保育團體關切。

苗栗縣自然生態保育學會認為,可能議員對自治條例內容不夠了解,母法制定後當細節要再討論,學會認為議員也要再教育,相關單位會聚會討論因應。

苗栗縣議會最後1天討論縣府提案,其中有關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農業單位提出的只針對都市計畫內農業區的藥劑使用,作出適當的規範,審查委員會認為,非農業區之外的場域則應由環保局研擬制定,會中決議將提案退回重新擬訂後再議。

而牽涉到嚴謹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苗栗縣政府因應各界對降低開發行為對石虎生存環境造成的衝擊釋出善意,盼全力營造友善動物環境,落實棲地保護目標,提出了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縣務會議通過後,審查結果備受矚目。

三義鄉籍縣議員韓茂賢透露,審查會有2位綠營、7位藍營縣議員,針對石虎保育條例進行討論時,意外出現全數一致支持擱置的結論,原因是這個自治條例可能嚴重窒礙地方發展,因此有了暫時擱置條例的共識。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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