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區28日晚間發生情殺命案,27歲男子廖晏霆以水果刀刺死擔任「17直播」直播主、邱姓前女友,廖男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聲押禁見廖。台北地方法院29日晚間開庭,法官認為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准羈押廖男。
法官認為,廖經訊問後,否認殺人,但被害人身體受有後胸壁開放性傷口伴有穿刺入胸腔、左側後胸壁穿刺傷口伴有穿刺入胸腔、肩膀開放性傷口等多處穿刺傷,有馬偕醫院診斷證明書證明,依證人即被害人室友證稱,案發時廖有以右手拿刀、手肘架住被害人脖子等挾持被害人阻止被害人求救行為,由被害人傷勢部位及多寡並參照證人所述廖挾持被害人經過,顯見攜刀前往被害 人住處的廖男不是非臨時起意,而是對被害人具強烈攻擊意圖,有致被害人於死的意思,可認定廖涉犯殺人罪,犯嫌重大。
裁定理由指出,廖涉犯最輕判刑10年以上的殺人罪,若將來因該罪起訴及判刑,則未來量刑可能不輕,基於人性畏罪心理,難謂全無選擇逃亡以免身陷囹圄的可能,且廖在台灣並無房屋等資產,逃匿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認定有逃亡之虞。
綜合以上考量,可認定廖所為犯行,危害社會秩序甚鉅、對他人人身安危影響甚大,審酌目前偵辦案件進度、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公共利益維護、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經斟酌比例原則,不能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羈押處分,有羈押必要,但沒有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