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ETC國道取締無法可管 交部:應用自己科技設備

新北市警方將於7月1日起,在萬里隧道試辦「區間平均速率」取締超速,以測量車輛A點到B點行駛時間,計算車輛是否超速行駛,日前也傳出交通部評估透過國道ETC門架結合「區間平均速率」計算,取締國道超速,立委質疑交通部用ETC取締恐無法條依據。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還沒確定要用ETC取締,且應要用自己的科技執法設備。

立委鄭寶清今天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新北市7月1日將在萬里隧道執行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取締,因為這關係到人民權利,至少要修法才能執行;現在還傳出ETC要用來在國道取締超速,但立法院已有決議,ETC用來收費外,不得用來取締,否則民眾會說政府在搶錢。

王國材回應,超速有兩種,一種是點瞬間,另一種是區間平均速率,新北市7月在萬里隧道測試,是透過影像辨識設施,若未來區間平均速率跟ETC結合在一起,還需要討論;至於用ETC來取締平均速率,交通部還沒決定,認為易肇事路段,若要取締,應用自己的科技執法設備。

王國材強調,目前新北市在萬里隧道試辦,是採裝設車牌辨識系統計算區間平均速度,若未來在國道若要用ETC車牌辨識,由於還有高公局和遠通電收所簽的合約,也牽涉法律層面,因此只是初步構想。全國易肇事路段若要用科技執法,包括國道風險較高路段,應該安裝車牌辨識系統,用自己的科技執法設備,而不是用ETC。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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