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屏東縣消防局統計,2017年縣內執行捕蜂、抓蛇案件高達4241件,因此造成2名消防員受傷,為貫徹行政院推動捕蜂抓蛇業務回歸農政單位,屏縣府31日決議,即日起將相關業務回歸農業處執行,並由縣府自籌款550萬元發包委外執行。
屏縣消防局指出,捕蜂抓蛇業務移轉後,正式由消防局回歸農業處委外廠商執行,首先規畫屏東市在內的20個鄉鎮市試辦,待模式成熟後再擴及全縣,對此,第一線消防員樂觀其成,未來更能將重心專注在救災本業上。
屏縣消防局長許美雪強調,與委外廠商簽訂的履約時段為上午8時至夜間22時,國定例假日及因天然災害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的時間除外,至於案件通報則由縣府1999或消防局接獲後轉報廠商執行。
許美雪說,考量委外廠商或個體戶的處理能量,首期試辦範圍未納入原住民鄉、琉球鄉及恆春半島鄉鎮,該區域捕蜂抓蛇案件仍暫由消防單位執行,待日後縣府隨時滾動式檢討、修正,視執行成效調整委外廠商執行區域,期盼盡快讓業務回歸專業,以保障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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