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提案修正組織條例,31日縣議會審查,正式拍板定案通過成立「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吳敏菁攝)彰化縣政府提案修正組織條例,增設綠能發展處,31日縣議會審查,議員直指,為了1項新興產業,就要新增局處?要考慮到其他產業重要性,提議改名「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獲得通過,正式拍板定案,業務下分將設綠能推動、產業發展、園區開發和公用設業等4科。
彰化縣政政府人事處提案增設綠能發展處,人事事長張正一指出,再生能源開發是世界潮流,彰化縣得天獨厚在風能、太陽能上都有很大優勢,為促進綠能開發和應用的產業環境,提案新增「綠能發展處」。
31日縣議會召開小組審查,議員游振雄主持,議員曹嘉豪質疑,風能、太陽能未來能創造的經濟規模不清楚,卻為了新興產業就要增設新局處,其他產業都不重要嗎?要設名字也得改「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議員謝彥慧也質疑,把產業發展科直接搬到綠能發展處下,矮化其他產業,中科好不容易通過環評,卻把焦點都放在綠能?建議改名經濟發展處,陳重嘉直言,「不信風能做得起來。」
議員賴岸璋建議提臨時動議,建設處長劉玉平表示,綠能是彰化產業特色,新處掌理各項產業、經濟、綠能等具體工作,希望至少保留綠能2字,經一番辯論,最後主席游振雄拍板定案定名「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人事處長張正一表示,增設新處,但縣府編制總員額不變,含園建設處公用事業科7人、產業發展科7人,新增員額6人由各局處調度,共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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