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夫妻或男女朋友,想「愛愛」也不能硬來!一名男子向女友追討債務不成,要求用「身體」抵償,女友拒絕,他竟掐頸強逼女友口交,遭狠咬下體,事後還被告上法院。男子認錯表示了解「不要就是不要」,且與女友和解,新北地院認定男子「情堪憫恕」,減刑輕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去年10月跟女友追討3萬元欠款不成,便要求嘿咻,女友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說「不要」,何男竟強脫她衣褲掐頸逼口交,結果遭女友狠咬下體,何男大怒痛毆女友後2次性侵得逞,造成女友下體流血。事後女友驗傷提告。
開庭時何男認罪,並表示「現在已經知道,不論是不是男女朋友,或是夫妻關係,對方說不要就是不要,已知道錯了。」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