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子前年在網路論壇PO「露奶照」攬客,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但該論壇自動彈出「我已滿18歲」按鈕,高等法院認為,網站已有分級,縱使未成年少年點進色情頁面,責任不歸屬於陳女,判她無罪確定。
據判決書,2016年9月,陳女在論壇張貼露骨拉客訊息,內容為:「大家好我是小可愛,因景氣與大環境不好來兼。特色: 活潑熱情,有潔白又充滿彈性的皮膚,視覺雙享,讓你慢慢享受喔」,文章附上女子裸露胸部、身著性感睡衣的撩人照片,罪證確鑿,被網路巡邏員警逮到。
陳女辯稱,網站已採取分級制度,小孩子必須透過年齡認證才可進入限制級專區,堅稱她的行為沒有違反兒少條例。但檢方不採信陳女說詞,認為她的行為已經觸法,予以起訴。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論壇以「彈出式視窗」,過濾未滿18歲青少年瀏覽特定內容,已符合兒少福利法及業者自律公約所要求建置的防護措施。合議庭認為,縱使網站無法徹底過濾未成年瀏覽不當內容,風險也不應歸咎於陳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陳女無罪,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