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等單位要求業者,將基地打設的H型鋼擋土牆背填土方全數降為1.5公尺以下。(陳世宗翻攝)台中和平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民眾申請果園改植蔬菜,卻未依計畫進行違規開挖整地,台中市政府水利局日前派員稽查後,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要求全面停工,並裁處30萬元罰鍰;水利局強調,若屆期未完成,將代為僱工執行,並向義務人求償費用。
水利局長周廷彰說,梨山地區環山段96、97地號業主將果樹砍除,並開挖堆放外運土方,利用鋼軌打設簡易擋土設施攔阻土砂,出土高度達3公尺以上;日前該局派員稽查後,發現申請人未依核定計畫執行,嚴重破壞地形地貌,立即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停工,並全面覆蓋裸露區域。
水利局同時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裁處水土保持義務人30萬元罰鍰;且經過檢測後,發現該違法開挖區域距離下邊坡房舍及台7甲現道路甚近,有造成公安水土流失之虞;市府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規定將義務人移送法辦。
市府日前邀集農業局、原民會、區公所、警察局及水保技師公會理事長等人至現場針對水土保持安全保護措施狀況進行檢查,要求業者將基地打設的H型鋼擋土牆背填土方全數降為1.5公尺以下;鄰近台七甲線2處崩塌地鄰接地界需退縮10公尺,並降挖至原始地表。
水利局強調,該局要求降挖區全部覆蓋黑網,同時施設排水、截水溝等工程,並限期於6月7日前全數完成,屆期未改善;將僱工代為實施維護措施,所需費用依法向義務人求償。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