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船獵雷艦詐貸案4日在高雄地院開庭,副董陳偉志未到庭,且5月6日起就未向轄區派出所按時報到,被認定棄保潛逃,法官隨後以董事長陳慶男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但諭知可讓他在晚上9時前籌措1億元保證金。
慶富造船獵雷艦詐貸案,副董陳偉志未到庭,被認定棄保潛逃。(中時資料照)檢方偵辦期間,命令陳慶男以800萬元、陳偉志500萬元及陳盧昭霞50萬元交保候傳,偵結後雄院法官曾在3月26日保全程序,諭令3人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每日並須向住居處派出所報到,當時陳偉志將住居所從本來的前鎮區復興四路改到左營區忠貞街。
未料5月6日起,陳偉志即無故未向轄區新莊派出所按日報到,陳慶男說,陳偉志在檢方開始偵辦後,曾跟他說「都不聽他的」,父子本來就很少話,之後跟沒話講,後來有事都是透過陳偉志的祕書傳話,但有時候他的祕書也沒接電話,之後陳偉志搬離家,也不知道他忠貞街的住處在哪。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陳偉志棄保潛逃,陳慶男與他身為父子,在大陸又有事業,依兩人的關係、人脈、或其他管道,不排除陳慶男也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陳慶男,除非在4日晚上9時前提出1億元保證金,陳慶男雖喊窮,仍被上銬帶到法警的拘留室。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