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慶富案少東陳偉志棄保潛逃案,從新聞裡看到的是5/22 法官去要人才發現人不見了,因此新莊所從分局長到駐警全部記過甚或調職,最基層的員警所需要負的責任還可能是最重的,看在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的眼裡,根本是法院(官)得了便宜還賣乖!
葉毓蘭教授指出,他自年獵雷艦超貸案爆發,高雄地方法院確裁定慶富案交保,她就曾發文指出司法如何霸凌警察、縱容權貴要小心人會逃走。且說明慶富案父子在國內坑殺投資人五十二億是潛逃出國的詐欺犯,或詐貸超過二百億,擁有資金之龐大,財力之雄厚,再加上在海外有據點、國內外皆有船隻的”簡單兩人”,法官不安心他們有逃亡之虞卻只判他們交保在外“。這根本是把責任推到警察身上這就是標準的法官有權無責,警察有責無權。
而一紙公文就把所有責任推到警察身上,而裁定交保權責權都是在法院與檢察官,葉毓蘭教授也挑明了說這:就算是交保在外的被告跑了,院、檢不想擔責任,設計個讓警察揹黑鍋的技倆罷了!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