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和國有財產署合作開發位於南區中華西路一段、新興路口的商業區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希望能引進民間機構投資營運,這次是第四次招商,為提升廠商投資意願,在綜合考量市場和潛在投資者意見下,市府決定調整招商條件更具投資開發彈性。
市府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表示,該開發案「南市南區鹽埕段商八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為市府和國有財產署共同合作開發鹽埕段3100等5筆國有土地,基地位於南區中華西路一段、新興路口東南側的商業地,面積約2.3公頃,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引進民間投資營運,地上權存續期為50年,並得申請延長20年。
他指出,該塊國有地開發案地形方正條件佳,鄰近安平港、台86快速道路、國道1號、3號、台南機場、奇美博物館等,交通方便,發展潛力大,前三次招商雖都有潛在投資者詢問招商細節,但最後仍無業者投標,為提升廠商投資意願,在綜合考量市場和潛在投資者反映,向國有財產署爭取同意市府調整部分招商條件,獲財政部核定,招商條件更具投資開發彈性。
這次招商條件市府調整資格,除開放經營項目為觀光旅館、購物商場外,還有商業辦公室和其他商業設施;開發期可分兩期,第一期開發範圍興建期最多4年,第二期開發範圍興建期至多8年;權利金在興建期間採分四期收取;興建期土地租金按土地當期申報地價年息1.2%計收;營運期年租金3%,其中1.3%配合申報地價調整,1.7%不隨申報地價調整。該開發案已在5月22日公告,公告至8月27日止。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