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公司不滿工會理事張書元,去年在臉書分享影片批評華航是血汗工廠、詐騙集團,又於抗議活動穿著制服潑紅色顏料影射是「血汗工廠」,控告張誹謗。台北地檢署認為張僅陳述事實,內容均有所依據,並無誹謗故意,5日不起訴。
華航指控張於去年6月22日,在個人臉書公開分享華航製作的「三萬英呎的幸福工作,空服員的完美旅程」YouTube宣導影片,並影射華航是血汗工廠、詐騙集團。
另6月23日,華航不滿張在華航空服員罷工滿週年,穿著華航制服,參加行動劇演出諷刺交通業違規,潑紅色顏科,認為張以煽動性言辭,挑起員工對公司仇恨,並讓消費者產生負面印象及評價。
事後,華航提告張涉誹謗、公然侮辱及毀損,另提民事訴訟,認為張損害名譽權,象徵性求償1元並登四大報道歉。
北檢查出,張陳述是有事實依據,論理均完整敘明於文章,已說明主觀認知、專業評論所憑依據,且遊行是運輸業合辦,張的演出並非針對華航,工會的集會遊行權應受保障,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另民事部分,法院認為張意見表達,並非憑空杜撰、故意虛構不實事項而惡意批評,判華航敗訴,可上訴。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