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詹文婷,去年10月得知遠航高雄員工宿舍消防安檢不合格,認為有必要讓員工知道,利用公司影印機複印64張A4用紙,放置於員工抽屜內,被遠航控告涉嫌侵占;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詹並未將紙張帶走,無侵占犯意,5日將她不起訴。
遠航指控,去年10月11日,詹文婷與另名呂姓空服員在辦公室張貼和散布「未經公司許可之文件」,破壞公司管理權之行使,經人評會處以解雇處分,並傳發簡訊解僱詹、呂2人;翌日遠航工會赴勞動部陳情,表示員工是因張貼高雄市消防局認定遠航高雄宿舍「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的公文,才遭公司違法解雇。
詹文婷指稱,遠航為節省員工宿舍成本,9月時取消外站空服員固定住的商務旅館住房,強制空服員改住遠航旗下商旅,但該建築物被圍籬和鐵皮包圍,引發員工安全疑慮;同月29日,消防局派員檢查後發公文指宿舍「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要求遠航限期改善。
詹文婷說,工會有責任和義務告知同事,住的宿舍是未經消防安檢合格的飯店,因此在10月7日將消防局公文張貼在布告欄,卻遭公司違法解雇;另遠航指控,詹未經公司同意,擅自使用公司印表機,複印遠航高雄宿舍安檢不合格資料,放進員工抽屜裡,涉嫌侵占64張A4紙張。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詹是為了遠航員工安危,且複印後的資料均放進員工抽屜內,並未帶走,無侵占犯意,將詹不起訴。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