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閒旅遊風氣盛行,不少業者會以貨櫃屋規劃成旅宿營業使用,消保處抽查5家貨櫃屋做旅宿用途的情形,結果發現全數不合格,有些業者根本未領有旅宿登記證,有業者領有登記證但登記資料未有貨櫃屋,共遭罰38.6萬元;此外,另外還有10家業者疑似使用貨櫃屋違規經營,地方政府正進一步調查中。
今年2~3月間,消保處請交通部觀光局促請地方政府查核5家業者,其中台南市2家、屏東縣1家及台東縣2家等,結果發現台東老船長雖領有合法旅宿登記證,但原登記資料並無貨櫃屋設施,而是業者後來自行增設,另外4家貨櫃屋業者則根本未領有旅宿登記證,等同於全數違規。
消保處指出,台東老船長現場稽查有7間違規客房,依《觀光發展條例》裁罰5萬元;台南時驛商業會館、王老爹的開心農場分別有5間違規客房,依《觀光發展條例》分別裁處6萬元;台東縣米之谷有6間違規客房,依《觀光發展條例》裁罰8.4萬元;屏東1302海景民宿有8間違規客房,依《觀光發展條例》裁罰13萬2千元。
除上列情形外,消保處指出,南投縣政府、高雄市政府及台東縣政府,也發現另有疑似貨櫃屋違規經營旅宿業的10家業者。正進一步調查中,倘確有不法,將依法辦理;也提醒消費者慎選合法旅宿業者,以維護自身安全。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