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小霸王」被毀容致死 警竟要報案人刪文

流浪貓「小霸王」生前模樣相當可愛,讓許多網友相當不捨。(許家寧翻攝)
流浪貓「小霸王」疑遭凌虐致死,死狀相當悽慘,警方竟要報案人網路刪文。(許家寧翻攝)
流浪貓頭部全黑,雙眼睜得大大大,死狀相當悽慘。(許家寧翻攝)

誇張!花蓮吉安鄉昨天有民眾發貓咪橫屍路旁,臉部滿是油漬,疑遭毀容致死,氣得在臉書社團「花蓮同鄉會」PO文大罵並抱著屍體到派出所報案,未料警察竟要求他刪文,質疑警方態度消極,警方澄清,因為怕變態的嫌犯看到眾怒反而更高興,全案都有依規定受理。

愛貓志工陳姓女子說,在仁里八街發現一隻頭部全黑,雙眼睜得大大大的貓,死狀相當悽慘,一眼就認出平時在街頭餵養的浪貓「小霸王」,氣得在臉書社團PO文警告,大罵死變態!呼籲附近的住戶小心,不要讓毛小孩成為下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陳女氣得說,小貓這麼乖、這麼善良,為什麼要把牠燒成這樣,而且還燒牠的臉,讓牠死的那麼慘,你有病不會燒自己﹖不會去死一死嗎﹖花蓮網友也大呼「好心疼」,大罵「夭壽殘忍」,竟然有人這麼喪失天良、一定要揪出狠心的兇手。

陳女抱怨,小霸王如果是單純的死亡,也絕對不可能臉會黑成那樣,5日用紙箱帶著貓屍到吉安分局仁里派出所報案,但讓她生氣的是,警察竟要求她在「花蓮同鄉會」刪文,原因是怕施暴者看到大家如此生氣,心裡會更愉快,但也同意將文章撤下。

警方表示,初步研判死貓臉上有疑似油漬但沒有燃燒痕跡,不排除可能浸泡在機油裡窒息致死,強調依規定以疑似虐貓受理,並同步通報動保所,虐待動物致死亡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可處6個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至200萬元。

(中時 )

image_print列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