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歲李姓男子,涉嫌在2009年間,夥同戴姓男子等人,由戴嫌出資,李嫌策劃由大陸走私毒品進入國內,並由李嫌前往大陸與陸籍毒梟接洽,同年11月安排漁船自大陸運輸K他命61公斤及第4級毒品先驅原料鹽酸羥亞胺123公斤,同時以電話通知在台共犯租賃快艇前往海峽中線接應毒品,並趁機丟包桃園觀音海邊,被警方當場查獲,並查扣市值約1.5億元的毒品。
李嫌犯案後見同夥被捕,隨即畏罪滯留大陸,輾轉潛逃至菲律賓南呂宋地區逃匿。刑事局駐菲律賓聯絡組與菲國移民局協緝,經該局連日埋伏於去年7月13日順利緝獲李嫌,並收容於菲國移民局外國人收容所等待遣返,後因李嫌於菲國另涉竊盜案,遭限制出境,經調查不起訴後,菲國始交由刑事局於6日派員將李嫌押解返國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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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