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外界爭議,最高法院首創「分案室」並對外公開分案過程,官長徐昌錦也在媒體前示範分案流程,強調所有上訴案件都是經電腦隨機分案,並沒有任何人為操作或不公平之處。
最高法院實施62年的保密分案,因司法院在2012年刪除最高法院處務規程有關「保密」分案等規定,直接廢除掉分案法源,最高法院也因此緊急召開全體法官會議,修改「最高法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正式廢除保密分案。
廢除保密分案後,只要符合訴訟法規定的關係人,都有權利申請,最高法院受理後,由書記官製作公文書,以書面回覆,讓民眾可以清楚得知案件到底是那個法官主辦,保障人民司法受益權。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