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因指甲長抓傷同學 竟遭園方剪甲剪到皮肉見血

5歲女童因吵架抓傷同學,竟遭老園長及老師聯手把10指指甲剪到皮破血流;事後,老園長登門想用錢擺平,還聲稱「眼睛不好」家長氣得把女兒手指照片PO爆料公社供各界公評。網友驚呼「是滿清十大酷刑嗎?」

家長怒控,5月24日女兒抓傷同學,已不管事的老園長得知竟剪女兒指甲,10指全被剪到見血見肉,還拔手指旁的皮。女兒導師聲稱有在旁邊看,後來,從女兒口中得知導師也參與。

女兒回家時直喊手指痛,只見指甲處還有流血,還拔手指旁邊的皮這根本是凌虐、虐待。家長質疑,導師不制止還參與,已不管事的老園長憑什麼身分入園動手,為何不能通知家長處理。去幼兒園理論,老園長竟還喝斥「妳掂掂」。

家長指出,老園長與現任園長先後登門道歉,還拿紅包企圖息事寧人,老園長還說「你看我自己的手腳都會剪成這樣了,我眼睛不好」。

不過園方澄清未凌虐,老園長是以疼孫的心情幫女童剪指甲,確實有2指剪得較深但未流血,老師也幫女童擦葯。願透過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和解,讓家長滿意。

高雄市教育局則說,已著手調查,若老園長不具幼保人員資格,將罰6千至3萬元,如果有執照,可罰3千至3萬元。如確有違法情事,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規定裁處,除限期改善外,如情節嚴重,除罰鍰外,還可處分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收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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