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度來按鈴!擾人清夢判賠3萬元

廖姓女子因與郭姓女子發生口角,心生不滿,凌晨3度跑到郭女住處長按門鈴後,隨即快閃離開,郭認廖擾人清夢,提起民刑事告訴,廖女被判拘役20日定讞後,台北地院日前判廖女應賠償郭3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廖女2015年11月8日在台北市某雜貨店內,與郭女發生言語爭執,心生不滿,遂向附近住戶探聽郭女的住址。

廖女得知郭女住處後,隔天凌晨零時、1時、2時許,3度到郭的住處按門鈴,每次按門鈴的時間都長達3至5分鐘;郭女下樓查看時,廖女早已離開。

事後郭女分別提起刑事告訴、民事求償,其中刑事部分,法院依強制罪判處廖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

至於民事部分,郭女主張,廖女妨害她及家人睡眠休憩的權利及居住安寧,求償5萬元。廖女辯稱,她按郭女住處門鈴,只是像一般的按鈴方式,沒有持續長按。

法官認為,廖女犯行已經法院判刑確定,郭女確受精神上痛苦,廖應賠償郭精神慰撫金3萬元。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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