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住在五權西六街的陳姓男子飼養一隻小山豬,日前他喝酒後不滿山豬發脾氣,竟將山豬從樓上丟出、墜落地面後死亡,但陳男否認摔豬、辯稱是牠自己跌下樓,警方罕見的將豬屍體送到獸醫學院解剖,釐清死因,並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陳男移送法辦。
民權派出所指出,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隻山豬從天上掉下來、墜落地面後死亡,員警趕抵現場發現地上有大片血跡,且小山豬已無生命跡象,立即通知動保處人員協助並訪查飼主。
警方表示,員警找到57歲的陳姓飼主時,他渾身酒味,坦承是半年前從東勢山區帶回小山豬並飼養在住處頂樓,但否認將山豬丟下樓,辯稱是小豬自己不慎跌落。
警方為釐清山豬死亡真相,特地將山豬屍體送到獸醫學院進行解剖,結果發現山豬有創傷性顱內出血、肺臟及四肢軀幹、心臟、脾臟都有出血情況,且左下頷骨、左肩胛股等處嚴重骨折,確認山豬是被從樓上丟下致死。
發現闖下大禍的陳男見警察拿著證據上門,才改口坦承,是因為子女不在身邊、生活太無聊,才帶回山豬飼養,事發那幾天因為心情不好、連續幾天喝酒解愁,晚間餵食山豬時,牠卻像發了瘋似的不斷衝撞籠子、又一直狂吵,才會氣憤之下拿起籠子往外丟。
警方表示,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動物或任意宰殺,如違反此行徑導致動物肢體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金。而被法辦的陳男發現不但沒了山豬又自己違法,大呼「虧大了」。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