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市不吉!假釋出獄才13天,李姓男子疑因被追債竟選在農曆大年初五「開工日」行搶孕婦得手20萬4000元,3天後落網,儘管坦承犯行且「誠意」要將自己打工賺的「1000元」作賠償,但法官認為他的行為不足以同情,判他5年6月有期徒刑。
彰化地院判決指出,47歲李男是於今年農曆春節前8天獲得假釋重回社會,出獄後沒有固定工作,疑因又遭債主追討3000元無法償還,心起歹念。
2月20日農曆大年初五,當晚李男騎著自行車在鹿港市區見到陳姓孕婦拿著手提包與牛皮紙袋進到1輛自小客車,竟當成是「開市」的目標 ,趁陳婦啟動車輛時,闖入車內以雙手勒住陳姓脖子及嘴巴,不顧左手被咬傷,強行搶走手提包及牛皮紙袋得手20萬4000元。
鹿港警方專案小組追查,2月23日循線查出李男涉案,拘捕到案時除了追回花剩的19萬3400萬,另在其皮包裡找到1000元,李男供稱,皮包內的1000元是打工賺的錢,願意用來賠償給被害人。
彰化地院審理時,李男聲稱因出獄工作不穩定、經濟困窘才犯案,且事後已將19萬3400元發還,減少受害人損失,又和被害人達成和解,求請法官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刑度。但法官認為,李男對懷有身孕之婦人強盜,難認惡性輕微,又其在假釋後不戮力工作,還吸食強力膠、飲酒,客觀上並不值得同情與憫恕。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