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模林若亞抗稅成功,財政部將於月底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讓薪水族報稅時可採用20萬元的定額減除或核實列舉扣除,昨日財政部召開公聽會,會中,與會人士對財部委外研究報告建議,核實扣除費用包括差旅費、行車油費、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所屬工、商、公會會費、助理費、職業上班工具支出等七大項中的助理費,引有利用人頭避稅疑慮,建議再評估,恐難納入。
名模林若亞先前不滿國稅局,駁回她列舉扣除工作必要支出費用申請,因此聲請釋憲;去年初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禁止薪水族列舉扣除違憲,並要求財政部2年內完成檢討修正。
財政部表示,據研究報告建議,薪資所得的計算,採定額減除與特定費用減除擇一方式,即納稅義務人可自薪資所得中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毋須提供費用單據或憑證;或選擇舉證特定必要費用的單據或憑證,自薪資所得中減除。
研究報告並建議,減除的特定費用項目應符合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必要、實質負擔、重大性及共通性等4大原則。像是差旅費、行車油費、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所屬工、商、公會會費、助理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等。
不過助理費的部分,昨日在公聽會中,助理費部分引發爭議,與會人士認為,助理僅限少數特殊行業所需,不符共通性原則,且恐有虛列人頭問題,建議再評估,恐難納入。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