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楊崇勇因涉賄被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6億餘元(約合新台幣9.6億元)。6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指出: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楊崇勇利用擔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辦理、公司設立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6億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楊崇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旺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