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台辦2月公佈惠台31條措施後,在職業資格考試方面取得新進展。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5月3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分別就落實「31條措施」中第29條發佈具體措施,其中明確「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對台灣同胞獲得從業資格的取得方式、申請條件、申請程序等事宜作出詳細規定。今後,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可按照三協會公佈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分別參加相關考試、申請從業或執業資格。
馬曉光說,農業農村部組織對漁業船員管理相關法規規章進行修訂,將於6月底前向社會公佈台胞報名漁業船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辦法。自明年1月1日開始,台灣同胞可憑《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申請辦理漁業船員證書相關業務。
馬曉光說,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印發了《關於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定於今年11月至12月間舉行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台灣同胞可在大陸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名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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