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後第一案,就是調查「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演出諷扁行動劇」,遭台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慶啟人質疑調查中立性,要求陳師孟迴避。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日前開會審議,決議陳師孟應迴避調查。
監察院表示,紀律委員會審酌該調查案所涉一方為前總統陳水扁,由於陳師孟於83年12月25日至86年7月31日擔任台北市政務副市長,是由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所敦聘;以及陳師孟於91年2月1日至92年2月5日擔任總統府秘書長,也是由當時的總統陳水扁敦聘,二人在過往工作屬性上曾有上述密切的職務關係,足以讓一般人認為由陳師孟調查該調查案,有監察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第4款及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第8條第5款所規定應迴避之情形。
監察院指出,再參酌監察院先前有前院長王建煊與其自動調查案所涉之一方陳豐義秘書長具有首長與幕僚長職務關係密切,而由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決議王建煊應予迴避之案例,因此與會委員一致同意:就「諷扁行動劇」一案,調查委員陳師孟應迴避調查。
(中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