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對抗不公不義政府 八百壯士將轉型人民團體成立協會

立法院審議軍改中,對此八百壯士聲明,將轉型為「中華民國八百壯士捍衛中華協會」,預定6月30日召開會員大會。此外八百壯士也對『軍改條例』的內容持續強烈譴責。

八百壯士指揮部於14日晚間公告,將於30日依「人團法」規範,選出理監事,遵照協會組織章程,捍衛中華民國,維護憲法尊嚴及退伍軍人權益,結合軍公教警及理念相同的團體及個人,繼續對抗不公不義政府。

另外15日八百壯士也發聲明譴責軍改,聲明指出,過去幾天民進黨黨團為求法案審查順遂進行,刻意放低身段,但骨子裡對行政院版本並未有任何鬆口讓步;甚至對時代力量所提『退將赴陸管制』,針對性條款亦予保留於軍人服役專法,不僅不倫不類、罔顧法制到無以復加地步,其污衊懲罰性的狹窄心態,昭然若揭。

八百壯士還指出,法案關鍵重點在『起資俸率及年增俸率、18%優存本金歸還』;『起資俸率及年增俸率』(55+2)變革,國防部說30年後財務會結餘1233億,可保基金無虞。既然如此為何還要明定每5年滾動式檢討?制度設計、精算者敢簽署畫押保證嗎?『18%優存本金問題』既然制度已融為一體,未來連名詞都不存在了,為何仍然扣押著當事人的本金不還,於理於法皆不合?說穿了就是政府無意出錢,仍要求台灣銀行負擔利息支出,惟軍人分10年遞減,每年減少的金額由利息付出,按此理則至少應在每年扣減金額後,將『18%優存本金』採逐年歸還才是正確的作法。

八百壯士還表示,軍人退除依法所得法有明定為:『退除給與』而非『年金』。結果軍人『退除給與』所得『退休俸』、『贍養金』全被講成『年金』,主管單位連基本法制用語都不懂,國軍軍制能期望愈改愈好嗎?

八百壯士也質疑修法刪除少將階軍官『本階停年滿8年,應予退伍』機制,一律可服役至57歲,此一開後門獨厚現役人員,美其名長留久用,然不僅易造成將階晉升管道壅塞,恐亦有圖利之嫌。

另外針對遺屬半俸發放標準,現役軍人服役中亡故,不論服役年資長短其遺屬皆可領取;而退役軍人已具婚姻關係或於退後結婚亡故者,其配偶支領半俸,不僅名詞改稱『遺屬年金』,且配偶需具有10年婚姻關係及年滿55歲才能領取所謂『遺屬年金』,八百壯士也質疑此一規範不合理。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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