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衛福部高階主管的楊姓女子,看新聞才得知魏姓醫生老公偷吃黃姓女老師,怒告老公與小三通姦,但由於提告時間距離新聞曝光已逾3年,楊女因為工作緣故常瀏覽新聞,一審被法院認定早就知情,裁定不受理,楊女不符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新北地院今依相姦罪判小三黃女4月徒刑。
據判決書,擔任醫師的魏姓男子2007年因為品嘗咖啡,與女老師黃姓女子結識並交往,期間發生多次性關係,魏男還金援黃女,幫助她一圓咖啡店夢想。2013年魏男不滿小三另結新歡,醋勁大發與她的新男友在街頭互毆,並接受媒體採訪,不惜自爆外遇也要怒控黃女劈腿,整件事因此東窗事發。
事發過3年,楊女2016年瀏覽法律網新聞,見到一起外遇案例主角描述與丈夫相似,一查新聞才發現丈夫真的偷腥,氣得提告通姦。一審法院認為楊女工作單位會時常看到新聞,且傳票都寄到家中來,楊女對此不可能「不知情」,全案逾告訴時效,裁定不受理。
高院認為一審法官僅憑推測,就來判斷元配是否知情,實屬不當,裁定發回更審,更一審認為,新聞報導中未敘明2人真實姓名及詳細交往情況,楊女當然無法僅憑報導內容知道丈夫外遇。
另外小三黃女堅稱不知道魏男已婚,法官調查聊天室內容,發現黃向網友談及魏時宣稱「Both of u r married(已婚)」,顯示早就知道對方已婚,因此不採信黃女說詞,依相姦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