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猛打文化宿舍爭議案 侯辦6點聲明駁不實指控

面對民進黨上下集中炮火猛打文化宿舍爭議案,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及又昱公司律師陳佳瑤20日上午發表6點聲明,針對各項爭議點提出說明外,也呼籲台北市政府與教育部別再互踢皮球,盡速對外說明,不要到了選舉就政策反覆,避免影響學生權益。

律師陳佳瑤表示,又昱公司前身為友友投資有限公司,為方便管理及報稅,1994年在會計師建議下創立友友公司,資本額2500萬元,2001年更名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公司從設立開始均在板橋,原代表人為侯妻任美鈴,2013年變更為女兒侯昱帆,資本額也未有更動。

陳佳瑤說,又昱公司屬微型公司,將稅籍(公司地址)設立於記帳士處,是民間常有的經營態樣,公司設立主要是為了當時開發興建的標的物(現為大群館)出租時合法開立發票並報稅事宜,至今無逃漏稅。

陳佳瑤指出,大群館未統租給文化大學前,由任美鈴獨立管理,友昱公司沒有聘僱專職員工,修繕清潔工作委外處理,與每位房客簽訂租賃契約,房租押金部分還將押金利息計入收入一併開立發票,在國內租屋市場中實為罕見。(參考:發票影本)

大群館土地取得部分,律師也說明,土地是任美鈴與侯友宜結婚前從娘家繼承,任美鈴繼承了2/5,加上母親繼承2/5及姊姊的 1/5,1984年完成繼承後的分割登記。整塊地507坪,95%是家族原共同持有,後來規劃興建時以換地18.43坪及購買周邊私人、國有畸零土地約27坪,來保持基地的完整。

陳佳瑤說,大群館建物興建資金部分為合資,主要為有陳某清償任美鈴女士娘家債務約3500萬。任美鈴女士雖擁有土地持分,但無興建資金,合資興建資金則為向娘家借錢,以租金收入償還。該建物在民國1996年由「友友投資有限公司(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前身)」取得建照,1997年取得使照,共興建地下一層至地上五層,共99戶(參考:使照),工程價款為新台幣3600萬元(參考:工程合約),絕非外界訛傳的1.7億元。建物完成後的租金收入,也依權利比例分配給各地主(股東)。

陳佳瑤最後強調,大群館公共安全部分,從1997年到現在,各級政府的各項法規認定皆無違法違規情事。由於大群館前以集合住宅規定管理,依規定,11樓以下的集合住宅並不需要進行定期公安申報。2012年12月12日台北市政府官員及台北市議員到大群館現勘,認定全棟建築物使用是學生宿舍,屬住宿類第1組(H1類組),應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在現場行政指導後,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即以未辦理公安申報對使用人(文化大學)開罰6萬,並要求限期改善。大群館已依市政府要求提高公共安全管理的標準,自2012年定期進行安檢並做申報迄今,皆獲得查核合格的結果,無違規或應改善情事。

侯辦發言人賴冠群也強調,奉勸這些扭曲攻擊的人,不要低估選民的智慧,不要高估抹黑的效果,更不要錯估侯友宜的戰鬥意志,一連串的抹黑選民看在眼裡,候選人只會越戰越勇、越戰越強。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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