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交罵行人神經病 法官判他無罪

胡姓義交去年9月下班時段,在路上指揮交通,一名墨姓女子質疑胡要行人讓開,是替附近一家建商服務,幫建商引導車輛進入大樓,墨姓女子以手機蒐證,還上前找胡男理論,胡認為無端遭質疑氣得脫口說「神經病」,檢方起訴胡涉犯公然侮辱罪,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胡不是無端謾罵,沒有主觀犯意,判胡無罪。

胡是義勇交通警察大隊隊員,去年9月28日下午6時許,在台北市敦化北路附近執行指揮交通疏導勤務,墨女認為胡執行勤務不妥適,趕行人快走是替附近的宏國集團服務,是幫宏國引導車輛進入宏國大樓,因此上前理論。

墨女認為,胡一直趕路人,引導車輛進入宏國大樓,質問胡讓車輛開上人行道,叫行人讓開是否合法?之後拿手機拍攝蒐證,質疑胡是私人單位的保全員,胡氣得對墨女說「神經病」。

檢方起訴胡移送北院審理後,胡辯稱,他當時穿著制服在服勤,才會先讓車子進入宏國大樓,強調不是在為宏國做事,墨女先在人行道指控他,又站在馬路中央安全島拍他,導致他無法專心執勤,才會罵人。

法官認為,胡會開口罵人,起因墨女質疑指揮交通不當,不是無端謾罵、攻擊個人;當時雙方相互爭執,言詞交鋒,胡沒有貶低墨女人格或地位,罵「神經病」是針對墨女的行為,並非針對她的人格,不具備公然侮辱的主觀犯意,因此判決無罪。本案可上訴。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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