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馨慧追問「228紀念」活動疑點 中市府說讓民眾更了解人權重要性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質疑民政局辦理228紀念活動,一次性活動、編列二筆預算,讓違法廠商輕鬆拿到240多萬元的離譜發包,針對市府回應內容,繼續追問、提出質疑。民政局說為讓民眾更加了解人權的重要性,市府擴大編列約280萬元預算,除既有追思會,並新增舉辦戶外裝置藝術展、紀錄片影展、禁書展等一系列多元活動。

黃馨慧20日舉行記者會,抨擊民政局玩法弄權,一手遮天!她說依照市府回應稿,「紀念228」明明是一次性活動,民政府今年預算編列數為250萬元,卻故意拆成先以130萬元發包,再以120萬元辦理後續擴充,顯不合理,原因為何?

內幕重重!

黃馨慧痛批指出,若以民政局宣稱,當時先以106年預算額度,辦理二二八紀念活動招標舉辦追思會等活動,但106年度的預算額度為300萬元,若採原預算八成金額發包,應為240萬元,但民政局發包金額卻是130萬元(120元為後續擴充)。

黃馨慧說,民政局宣稱,後續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擴充,增加言論自由紀念活動-禁歌演唱會,已於4月28日舉行完畢。但市府相關新聞稿均指稱,該演唱會目的是紀念4月7日的言論自由日,與辦理228活動內容顯然不符。

市府政風處公文明白指出,該廠商「城市村落」之前違反採購法第50條屬實,且遭社會局解約,為何不移送法辦?甚至「城市村落」也未遭停權,還可以繼續拿政府標案。試想,若是一般廠商違法遭解約,會不會遭立刻停權、刊登公報、打入「冷宮」永不錄用?

民政局表示,105年二二八紀念活動僅舉辦追思會,去年適逢二二八和平紀念日70週年,為讓民眾更加了解人權的重要性,市府擴大編列約280萬元預算,除既有追思會,並新增舉辦戶外裝置藝術展、紀錄片影展、禁書展等一系列多元活動。

有關標案辦理後續擴充部份,民政局說明,本案整體標案總採購金額為241萬3000元,均依採購法執行,過程公開透明;因今年初地方總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因此民政局當時先以106年預算額度,辦理二二八紀念活動招標舉辦追思會等活動,後續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擴充,增加言論自由紀念活動-禁歌演唱會,已於4月28日舉行完畢。

另針對得標廠商的合法性部分,民政局進一步說明,在辦理標案時,市府均依規查詢電子採購網審查資格,經查,該廠商並未被網站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具備合法性。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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